宜兰水泥业空污加严管制 6月上路

26.05.2016  19:42

宜兰县内水泥业近年来產生的空污排放量持续增加,虽符合中央法规标准,但民眾感受不同。为改善环境,县府将在6月实施比环保署更严格的监测取缔标准,还给民眾乾净空气。

「新新闻周刊」以「宜兰 你敢住吗-幻灭的宜居城市」为题,制作特别报导,披露宜兰空污问题比台北还严重。

宜兰县环保局长陈登钦今天说,环保署在民国85年颁订「水泥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2年曾做过修正,至今未再修正。冬山乡一带居民因附近水泥厂所排放的废气污染,饱受痛苦,家中不敢开窗,县府经多次向环保署反映加严管制,但未获重视。欧盟与中国大陆已对水泥业研订或实施比台湾更严格的排放标准,环保署的规定已不符时宜,必须重新检讨。

他说,目前县内有共4家水泥厂区,但业者排放的氮氧化物、不透光率的不合格率,近年持续增加,虽符合中央法规的标准,但在地民眾感受不同。

此外,民国101年到104年,水泥厂排放粒状物占全县固定污染源近3成;在全县所產生的氮氧化物中,也有8成来自水泥厂,虽业者有排放超标等事实,但法令规范不够完善,让业者游走法令边缘,须严加管制。

陈登钦表示,为给居民更好的环境,6月1日起将公告实施比中央更严标准,号称「青天版本2.0」的加严标准版本,实施后将可减少约20%水泥业排放的氮氧化物,但仍希望中央能从源头管控。

他指出,环保署现行规定,业者旋窑粒状污染物的6分钟一笔纪录值,高于不透光率20%的累积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天超标不得超过40笔,而过了晚间12时,就全数归零重新计算,这样太过松散。

陈登钦说,宜兰县新订的排放标准主要针对不透光率和氮氧化物。在发布满1年后,改为不得超过3小时,不合格超过30笔就开罚;发布满2年,提高到不得超过2小时,不合格超过20笔就开罚;至于过了晚间12时就重新计算的「灰姑娘条款」,未来要以任何连续24小时计算。105052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