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控马收不当献金败诉 马英九欣慰

23.02.2016  23:41

绿委段宜康去年指控马英九总统收受电子业2亿元与亚翔公司1亿元政治献金,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段宜康败诉。总统府发言人陈以信今晚表示,马总统对此判决还他清白与公道深感欣慰。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日一审判决马总统胜诉,段宜康应赔偿马总统新台币60万元,并在四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法官并在判决中清楚指出,段宜康所言均无证据证明是事实。

陈以信指出,先前针对马总统被不实指控收受顶新集团政治献金案,特侦组曾以近6个月时间,传唤110名证人,调阅当事人三亲等以内亲人所有银行帐户资料10万笔,并调查相关机关57个之后,去年六月间以「查无不法」签结,还给马英九总统清白。

臺北地方法院在周玉蔻案的刑事判决中也认定「并无证据证明马总统或其竞选团队确有收取来自顶新集团之非法政治献金」。换言之,检方与院方都认定马总统是清白的。

陈以信表示,马总统认为,近年政论节目若干政治人物与所谓电视「名嘴」不实爆料、伤人名节之恶劣行径,已成社会乱源,各界均予谴责,并认为此风实不可长。因此今日的判决,对于纠正若干政论节目歪风应有助益。

马总统委任律师洪文浚则表示,本案经过法院详细调查及审理后,证明段宜康所称无论电子业捐款二亿元或亚翔公司捐款一亿元等,均与事实不符。然而段宜康多次散布不实言论,伤害他人名誉,却拒绝道歉,故今日法院判决段宜康应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实为适法允当。

洪律师也希望其他所谓电视「名嘴」,勿再将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流言,假藉言论自由之名,于未经合理查证下即径行对外散布,造成错误讯息以讹传讹,而行侵害他人名誉之实。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