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大实验室爆炸案 讲师助教获不起诉

29.03.2016  16:02

国立中兴大学日前接连传出实验室爆炸案,其中发生于去年4月30日的分析化学205实验室的原子放射光谱仪爆炸案,殃及邻近的2间实验室,幸无人伤亡。黄姓讲师及操作的林姓助教被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但检方以该系无明确要求操作者在暖机过程中须全程在旁,难认定有违反应尽注意义务之责,均予不起诉处分。

去年4月30日中午,兴大化学研究所学生、同时担任助教的林女,依黄姓女讲师交代到205实验室进行2台原子放射光谱仪暖机作业,准备下午上课使用,点火后她离开实验室,而到其他楼层工作。

数分钟后,因仪器瓦斯管脱落发生瓦斯逸漏,引燃仪器火焰造成气爆火灾,并延烧波及216、207实验室,王姓学生发现后报警,该校黄姓职员也使用灭火器扑灭火势,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消防局认定黄姓讲师及林姓助教有过失之嫌,将2人移送检方侦办。

检察官认为,林姓助教一个人要负责2实验室、3台仪器的暖机,还要到5楼准备其他实验工作,但该系并没有明文规定操作者在暖机过程中要全程留在仪器旁边;经学校事后检视,林姓助教并无操作违失,事先也有检查,而该仪器已使用20年,也没有使用年限,基于「法不强人所难」之法理原则,予以不起诉处分。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