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导防诈骗 方仰寧:诈欺罪刑责太轻

17.04.2016  19:17
屏东县警察局长方仰寧(中)参加全民防诈骗,和吉祥物一起宣导,会后坦言台湾诈欺罪的刑责真的太轻。(潘建志摄) 屏东县警察局举办全民防诈骗宣导,员警和吉祥物演出反诈骗短剧。(潘建志摄)

最近诈骗问题受到瞩目,先有台湾人在肯亚诈骗被送到大陆,引发主权之争;后有在马来西亚诈骗后送回台湾,全部释放。屏东县警察局长「方神」方仰寧17日参加全民防诈骗宣导后坦言,台湾诈欺罪的刑责真的太轻,对罪犯难有吓阻作用。

屏东县今日分别在7处超商前举办「全民防诈骗日」宣导活动,方仰寧参加屏东市场次,和吉祥物一起向民眾宣导反诈骗,现场也演出反诈骗短剧。会后方仰寧表示,最近国人对于台湾诈骗犯的新闻争论不休,导因是台湾诈骗犯刑责过轻。

方仰寧说他并非提倡「乱世用重典」,但诈骗刑责轻,也没有因犯案情结轻重、是否为累犯等有明显的刑责差异,让犯罪者无所畏惧。如果诈骗1亿元和诈骗1千元的刑责差异不大,真的很难遏止相关案件一再发生。

刑法》339条诈欺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但刑事人员私下表示,目前抓到的诈欺犯,大概都只会判3、4个月。

他说,诈骗集团大概有首谋、车手、提供帐户者等分工角色,但首谋等诈骗集团头头,现在多在海外遥控,所以大概只能抓到跑龙套的车手或提供帐户者,因刑责轻又能役科罚金,真的没什么吓阻作用。每次看到民眾被骗光积蓄或退休金,但罪犯很快就能出来逍遥,就觉得法律真的该修订了。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