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烤漆工吃国一少女 判刑6个月

12.12.2017  11:13
2017年12月12日 10:39 中时 吕妍庭

嘉义县18岁陈姓烤漆工人和念国一的女友透过脸书认识进而交往,并在陈男住处发生性关系,因小女友年仅14岁,女友家人得知两人交往,气得报警,经嘉义地检署提起公诉,嘉义地方法院简易庭审酌陈男和女友家人已达成赔偿合解,判烤漆工6个月徒刑。

嘉义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从事烤漆浪板工作,高中肆业的陈姓被告经由脸书认识念国一的小女友,两人因相谈甚欢进而交往,并在今年4月间3度在陈男住处房间发生性关系,因女友家人发现两人交往,陈男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侵的犯行才曝光,事后女友家人持彰滨秀医院疑似性侵害事件验伤诊断书报案。

虽陈姓被告澄清两人是男女朋友,但嘉义地检署根据小女友的指认和供词,认为陈姓已犯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的性交罪,且3次犯行时间明确,提起公诉,而嘉义地院则认定3次犯行都是基于各别犯意,应予以分论併罚。

判决书指出,被告为逞一己性欲,犯罪手段对被害人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已造成不良影响,审酌被告犯后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调解成立,依调解笔录内容将赔偿被害人损失,另依电话纪录查询表可查被告犯后态度良好,各别针对所犯3罪各处有期徒刑3个月,应执行6个月,全案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