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会:研究助理、奖助工读生应纳入劳健保

11.05.2018  12:46
2018年05月11日 12:16 旺报 李侑珊

高教工会今(11)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大专校院「学习型助理」与「负担奖助学金工读生」仍未包含在纳保范围内,疾呼政府应将兼任助理与奖助工读生纳入劳健保,对此教育部回应,后续将针对研究助理、工读生一併检讨,是否有窒碍难行之处。

教育部于5月9日公布要让「大学『教学助理』纳劳健保」,台师大教授黄涵榆表示,即便教育部决定编列预算,缴纳支付教学助理的劳健保费,若是不彻底废除「分流制」,容许「学习型助理」与「附负担奖助工读生」继续维持,「假学习,真劳动」的现况还是会持续存在,「教育部根本是放任大学为所欲为!」

高教工会指出,根据105学年度大专院校兼任助理人数数据来看,被归到教学助理类型的人数,其实仅占总体的5分之1不到,仍有高达5成的学生助理在现行的分流制度下,未能有完整劳动保障。

黄涵榆指出,针对教育部将大学教学助理纳入劳健保,预计最快8月将提发2亿多元,但目前有统计的教学研究助理人数,在106年12月的校务资料库显示中,教学助理共占19%,不过5万多人,还有很多学生尚未被统计在内。

世新大学女大生高诗雯,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间于台湾师范大学担任计画研究助理,工作内容包括誊打访谈稿、搜集研究相关资料等协助教师研究工作,与专职研究助理的工作性质与内容并无二致,她在2017年根据《劳基法》第19条,请求台师大发给服务证明书,希望能进而确认雇佣关系,透过律师协助,以取得服务证明书。

不过,政大男大声商建和在政大游泳池担任救生员(工读生),政大校方却认定商同学的工作属于学习型,可以不适用《劳基法》、劳保条例投保劳保。在商同学和律师的据以力争下,法院已经认定商同学和政大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并要求政大支付积欠商同学的加班费和劳工退休金。

对此,高教工会诉求,学生担任「研究助理」及「校内工读生」(游泳池救生)皆非「教学助理」,即代表学生就是劳工,教育部应作出「兼任助理具从属性」、「兼任助理是劳工」的认定,并立即全面废除现行分流制度,让全国大专院校学生兼任助理获得均一的劳动保障。

教育部高教司科长曾新元表示,目前教育部已着手规画,把教学型助理统统纳保,后续也会与各所大学针对研究助理、工读生一併检讨,是否有窒碍难行的地方。

(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