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烟害防制新规定实施6年减少吸烟人口89万

10.01.2015  00:56

   中新社 台北1月9日电 (记者 路梅 邢利宇)台湾卫生福利部门9日公布数据显示,2009年开始实施的烟害防制新规定,在6年内减少89万吸烟人口。与柔性宣导相比,提高烟草税收、降低戒烟服务费用等经济方面的强力介入措施,能够更有效地降低吸烟率。

  2009年1月11日起实施的烟害防制新规定,禁止烟品广告促销、调涨烟品健康福利捐,3人以上的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便利店、商场及槟榔摊等必须撤除所有烟品广告,柜台也不能摆放烟品。

  卫生福利部门表示,台湾民众18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已从2008年的21.9%下降至2014年的16.4%,降幅达四分之一。成人各年龄层中,以18至29岁及6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幅最大,分别降低39.7%和46.1%。从受教育程度角度分析,低教育程度的成年男性吸烟率下降幅度与速度,比高教育程度者高。

  该部门健康署署长邱淑媞分析指出,在无强力介入,只进行控烟宣导的情况下,受教育高的人群由于资讯管道较多,受影响较明显;在有强力介入,如提高烟草捐税、降低戒烟辅导服务的收费等经济诱因的影响下,低收入人群吸烟率下降幅度更为明显。

  30至49岁男性烟民,由于正处在生产力年龄段,有较稳定收入,属于“最固执”、不易受到烟草价格影响的人群,因此吸烟率下降最为不明显。而女性吸烟者原本数量就少,也没有发生显著变化,仅有些微下降。

  根据国际通行计算方法,烟草价格每上升10%,吸烟率就会下降4-8%。邱淑媞认为,要进一步有效降低吸烟率,必须继续提高烟草捐税,令烟价再涨,以达到台湾当局制定的成人吸烟率在2020年下降至10%的目标。

  邱淑媞还强调,八成以上的电子烟含有尼古丁等成瘾物质,对于人体的危害不亚于传统香烟,呼吁台湾应全面禁止电子烟。据了解,目前电子烟在台湾属于药品管理范畴,民众持有或使用电子烟均属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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