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拿身分证要6年 大陆国台办:歧视做法不得人心

29.06.2016  12:28

立法院审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等修正草案,初审通过民进党修正动议版本。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仍然维持六年不变,又增列需具备「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批评,歧视陆配的做法不得人心。

安峰山表示,大陆配偶在台遭遇歧视性待遇,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其障碍何在,通过这件事情,相信大家会看得更加清楚。这种做法是不得人心的。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