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新秩序 国土计画法上路

01.05.2016  14:09

内政部表示,经20多年努力,攸关国土永续发展的国土计画法今天上路,以整体角度,重新思考国土空间规划及使用,资源最适当配置,强化国土整合管理机制,建立国土新秩序。

内政部表示,国土计画法施行后,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将有变革,未来将由各级主管机关拟定「国土计画」,划设「国土保育地区」、「海洋资源地区」、「农业发展地区」及「城乡发展地区」等国土功能分区,取代现行非都市土地11种使用分区及19种使用地,明确划分土地利用方式,引导土地有秩序开发利用,且不得因个案开发需要,申请变更国土功能分区,所有土地利用方式都应符合国土计画及其相关管制规定。

依规定,「国土计画法」施行后2年内,内政部应公告实施「全国国土计画」;施行后4年内,直辖市、县(市)政府应公告实施「直辖市、县(市)国土计画」;施行后6年内,直辖市、县(市)政府应公告「国土功能分区」,亦即民国111年5月1日前,「国土计画法」将全面上路。

内政部说,届时「区域计画法」及相关「区域计画」将废止;实施「都市计画」或「国家公园计画」地区,仍依「都市计画法」或「国家公园法」管制,但计画内容后续应依「国土计画」规定检讨修正。

内政部表示,为减缓新法对民眾的衝击,针对未来不符合国土功能分区管制规定的建筑物或设施,如属区域计画实施前就已存在,或区域计画实施后合法申请设置,可维持原来使用;若属于区域计画实施后的非合法建筑物或设施等违建,不会就地合法,仍会依法查处。

另外,针对土地因为划设国土功能分区,导致划设前属合法可建筑用地,被划为国土保育地区的非可建筑用地,不能再开发建筑部分,将设「国土永续发展基金」适当补偿。

内政部说,「国土计画法」授权应订定21项子法,最重要的「国土计画法施行细则」也将配合「国土计画法」1日起一併施行;至于其余相关子法,将在108年全数完成。涉及与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密切部分,如116年以后国土保育费随水电附徵额度、民眾检举奖金制度等,将适时开公听会,广徵各界意见。105050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