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五成果”“四经验”

14.10.2015  17:07
        10月14日,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右)与台湾方面陆委会主委夏立言在会面时握手。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张志军14日在广州与台湾方面陆委会主委夏立言会面。会面中,张志军总结了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的五个方面的丰硕成果,以及积累的四项宝贵经验。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在会后记者会上回答新华社记者相关提问时转述说,五方面成果为:

  一是两岸双方在“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增进和建立了政治互信,为两岸的交流合作、协商谈判营造了必要的环境,为维护台海和平、保持两岸关系正确发展的方向和势头提供了保证。双方两岸事务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双方负责人实现互访,也是两岸政治互信不断增强的具体体现。

  二是两岸协商取得积极成果,提高了两岸交往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解决了两岸同胞关心的一系列问题。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举行了11次领导人会谈,签署了23项协议,对两岸的经济合作、人民往来、民生保障等事务性问题作出了制度化安排,解决了许多关系到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两岸经济合作扩大深化,增进了两岸民众的共同利益。实现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签署实施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促进了产业合作,深化了金融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朝正常化、自由化及经济融合方向发展。7年来,两岸贸易额增加近700亿美元。

  四是两岸各领域交流蓬勃发展,融洽了同胞感情。两岸人员往来规模7年来翻了一番,2014年达到940余万人次;2015年1至8月达到655万人次,同比增长7%。两岸民众通过密切交往增进彼此了解,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加了动力。

  五是两岸同胞务实沟通,妥善处理涉外事务,减少了内耗。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妥善解决了台湾以适当名义和身份参与世界卫生大会、国际民航大会的问题。大陆欢迎台湾以适当名义加入亚投行,以适当方式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

  四项宝贵经验为: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坚持开展两岸协商谈判,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坚持为两岸民众谋利益。

  马晓光强调,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九二共识”的核心、意涵,是对两岸关系的性质作出明确的回答,就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不是“国与国”的关系。它不是无中生有,凭空说出来,而是经过双方授权达成的,是对客观事实和现状的共同确认。正因为如此,它才能成为2008年以来两岸间重要互动的重要基础。所以,双方都表示要进一步维护好这一共同基础,维护台海和平稳定,进一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持续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记者陈斌华、黄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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