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德国之后 台英签署移交受刑人协议

05.05.2016  01:25
法务部日前与英国签署台英移交受刑人协议,目前有7名英国人在台受刑,将儘速办理移交英国事宜。(图取自维基百科)

法务部日前与英国签署台英移交受刑人协议,法务部今表示,英国是继德国之后,第二个与台湾签署移交受刑人协议的国家,目前有7名英国人在台受刑,将儘速办理移交英国事宜。

法务部表示,受刑人移交制度,使受刑人得以返回原籍国执行剩余刑期,不仅合乎人道,且有助于受刑人将来重返社会,达到教化之目的,亦便利受刑人家属探视。

法务部是于今年4月15日由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副司长戴东丽代表在法务部签署台英移交受刑人协议,今年5月3日由英国国家罪犯管理服务署Digby Griffith司长在英国伦敦完成异地签署「大不列颠暨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主管机关与臺湾司法主管机关间移交受刑人协议」。

法务部表示,台英移交受刑人协议是103年9月间,法务部前次长吴陈镮率同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同仁,与英国国家罪犯管理服务署洽商签署移交受刑人协议事宜。103年12月间英方提出移交受刑人草案,法务部、外交部与英国在台办事处歷经一年余之研议协商后,于今年1月就协议内容达成共识。

法务部指出,这是继102年11月6日签署台德移交受刑人协议后,台湾与欧洲国家签署之第二个双边司法合作协议。

目前共有7位英国受刑人在台服刑,未来台英双方将基于协议,依据我方跨国移交受刑人法之规定,儘速办理受刑人移交事宜。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