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吁国际仲裁法庭勿违法裁判降格太平岛

14.04.2016  12:26

总统马英九今天呼吁国际仲裁法庭对仲裁结果,不应涉及太平岛的法律地位,更不应该把太平岛从岛屿降格为岩礁;如果决定做错,不但伤害中华民国权益,也成为违法裁判。

马总统上午出席南海争议暨国际法研讨会,从歷史、地理、国际法等各层面说明南海问题。

马总统说,无论就歷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海域属于中华民国的固有领土及海域,中华民国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不容置疑。

针对菲律宾所提仲裁案,马总统表示,菲方律师在去年11月下旬听证会时,指控中华民国领土太平岛不是岛屿,只是一个没有淡水、无法农耕的岩礁。

马总统说,该案与中华民国有重大关系,但是中华民国却未受邀参加,也从未被徵询意见,如果仲裁法院接受这种谬论,将对中华民国权益造成极大伤害,也是对海洋法公约的否定。

马总统表示,近3个月来,国际媒体高度关注,相关报导已达425篇,在荷兰海牙的常设国际仲裁法庭已经注意到中华民国的主张。

马总统说,中华民国国际法协会也主动提送「法院之友意见书」,日前接到收到意见书的回函,希望将来有机会举行听证时,中华民国能派员参加,也欢迎任何方式的辩论。

马总统表示,他日前在记者会公开邀请菲律宾派官员、代表、律师,也欢迎仲裁员亲自登太平岛,「实地访问」,让他们亲自看看太平岛的生态,不要被误导,才能依国际法做正确决定。

马总统说,如果有口头审理(Oral Hearing),中华民国非常希望参加,儘管不是仲裁一方,但当权益受影响,应该有机会表达意见。

马总统也说,他要以中华民国总统身分,郑正向国际仲裁法庭提出呼吁,希望在即将公布的仲裁结果中,不应涉及太平岛的法律地位,更不应该把太平岛从岛屿降格为岩礁。

马总统呼吁国际仲裁法庭勿昧于事实,要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因为如果决定做错,不但伤害中华民国权益,也成为违法裁判。

马总统强调,南海问题秉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推动,从和平使用太平岛开始,以此让区域知道中华民国立场。105041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