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马总统收非法献金 法院判陈敏凤免赔

18.03.2016  19:34

总统马英九不满遭指收非法政治献金,向媒体工作者陈敏凤求偿。台北地院今天判马总统败诉,陈敏凤免赔。全案可上诉。

顶新风波后,陈敏凤2年前在美丽岛电子报撰文指称,多名科技业大亨在民国96年餐会,集资捐政治献金新台币2亿元给马总统。段宜康也在政论节目说,有电子业大亨捐政治献金给马总统。

马总统委托律师到台北地院递状,向陈敏凤及段宜康各求偿千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台北地院2月审结段宜康部分,认定他影射爆料政治献金与亚翔、荣工合併案有对价关系,却未查证、确认,判决段应赔60万元,并登报道歉,今天则就陈敏凤部分宣判,认定已尽查证。105031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