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奸流莺玩3P 恶男无悔意判13年确定

02.02.2016  14:27

新北市男子林志成前年诱骗一名流莺回家,持刀恫吓对方后,以铁炼加以綑绑再下药迷奸,他还要求同居女友在一旁助兴。最高法院痛斥林男多次以站壁的歧视被害人,还称怕官司打不赢才想谈和解,犯后没有悔意,今日依强盗性交罪将他判刑13年确定。

判决指出,39岁曾因强奸案被判刑确定的林男,出狱后不知悔改,2014年6月15日他要求中度智能障碍的同居人陈姓女子,先在他住处磨碎强奸药丸FM2,他再开车到台北市万华区寻找流莺诱骗到家服务;林男将被害人带进家中,就亮刀恐吓扬言杀害对方。

林男逼被害女子脱光衣物,并用铁炼绑住她的颈部及双手加以性侵得逞,过程中他还要女友赤裸在旁猥亵她助性;被害人因口渴想喝水,他指示女友拿掺有强奸药的可乐给她饮用,趁她昏迷时再次性侵,并拿走她皮包内的5000元现金。

隔天凌晨5点,林男以毛巾矇住被害人的双眼,开车载往新北环河快速道路将她弃置路边,她脱困后拦计程车返回万华住处,才发现皮包内的钱遭林男拿走,她跟附近熟识的早餐店老板借钱付计程车资后,报警求助。

高院认为,林男在侦审中多次强调被害人是「站壁的」,显然他对于从事性工作者有严重歧视,视为其得任意蹂躏、泄欲的禁脔,犯行至为恶劣;他还自称怕官司打不赢,所以要与被害人谈和解,显见他心存侥幸且毫无悔悟,依强盗性交罪将他判刑13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