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情人节 桃园开放同性伴侣注记

14.03.2016  15:57

桃园市政府民政局宣布,即日起开放同性伴侣注记,凡年满20岁单身且双方或其中一方设籍于桃园市者,即可至桃园市各区户政事务所申请注记为「同性伴侣」,民政局长汤蕙祯说,选在3月14日「白色情人节」特别日子开始实施,希望所有真爱都能被祝福。

汤蕙祯表示,市长郑文灿已多次宣示,基于尊重与理解,「任何真爱都应该被祝福」,因此参酌其他五都的实施方式,拟定注记办法,即起开放同性伴侣注记,具体落实尊重人权的价值。

汤蕙祯解释,桃园市目前採户政系统内之「所内注记」方式,办理同性伴侣注记的市民,只要双方携带身分证,亲自至桃园市各区户政事务所申请办理即可,不受设籍地限制;非设籍本国的市民,请携带护照及居留证等相关证明,完成注记者,户所将核发同性伴侣注记文件予双方收执。

汤蕙祯说,虽然依《民法》目前的相关规定,台湾的婚姻关系是一男一女的异性结合,尚无法办理同性的婚姻登记,但在国际上,已有许多国家承认同性伴侣关系,且其他五都也都有相关的同性伴侣注记方式。

汤蕙祯说,基于尊重人权且对婚姻平权友善,在《民法》未修改前,市府在「白色情人节」正式宣布,透过户政系统的「所内注记」功能,将同性伴侣注记为伴侣,这是给同性伴侣们的情人节礼物,也是对全天下真爱的最大祝福。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