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分手官司 想讨回代缴50万社保

12.09.2016  00:13

大陆厦门一名8旬老翁求婚遭拒闹分手,他想讨回帮女友缴了人民币10多万(约新台币50万元)的社会保险,称这是「结婚聘金」,当地法院不採纳聘金的说法,但判决女方应酌情返还3万元。

中国大陆海峡导报报导,闹出分手官司的李老先生和一名林姓老太太同居生活了两年,两人都丧偶多年。

李老先生想结婚,林老太太不同意,男方因此状告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表示两人认识之初,林老太太就提出:要结婚可以,但是请李老先生要帮忙缴交社保,让她之后可以领取退休金。

李老先生因此为女方交了10万5578元的社保费及人身保险费3000元。但林老太太办理退休一年后,却仍然没有打算结婚。

李老先生认为,自己当初代缴的社保,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聘金),如今结婚不成,女方理应退还。

林老太太则坚持,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结婚,当初是经人介绍照顾李老先生的晚年生活,这笔社保费是男方表达感谢的赠予,不是什么彩礼(聘金)。

两人曾共同生活过2年,之后一方随儿女生活,不再同居,双方没有针对结婚进一步表示。

法院一审结合证据和双方陈述,採信女方说法,认为双方的法律关系是合约关系,而合约已中止履行,林老太太应当酌情返还李老先生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万元。105091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