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旅变更行程戏水 2生溺毙导游无罪

24.02.2016  19:59
垦管处只要当天浪超过2米,便会在岸上插红色旗帜,禁止游客戏水游泳。(林和生翻摄)

逢甲大学光电系学生2014年以班游名义举办垦丁3天2夜游,有同学临时起意到南湾戏水,但当天海象不佳,造成萧姓及涂姓2名学生溺毙,罗姓旅行社人员被依业务过失致死起诉,但法官认为,罗女已事先告知戏水危险,且学生听闻广播后仍执意下水,因此判决无罪。

当时南湾海象不佳,浪高在1公尺以上,沙滩上已经广插红旗禁止游客戏水、游泳,意外发生后,检警及家属皆认为负责承揽旅游业务的罗姓随行人员并未善尽责任,劝阻学生下水,才让意外发生。

林姓班代证实,南湾沙滩不是本来行程,但有人觉得当天行程无聊,想要去玩一些水上活动,后来经过全体同学表决,才决定前往南湾。罗女也在学生戏水前特别告知相关注意事项,例如沙滩上的水碰到小腿就要注意。

当天在沙滩值勤的谢姓巡逻员印象深刻地说,那时红色旗帜早上就插好了,插红色旗帜的标准是浪超过2米,禁止游客戏水游泳。当天有看到一群男生学生在海里玩水,我们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但他们还是越过警戒线,有吹哨子警告,不过没有强制力,只能柔性劝导,那天广播已经一整天。

承审法官认为,死者均已19岁,既不听现场巡逻员劝阻,纵使被告在现场,也无能力防止结果发生,且死者2人突遭大浪袭卷,事属突然意外,很难认定她的行为有何过失,因此判决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