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严时期鹿窟事件 监委立案调查

13.04.2016  19:08

1952年12月间台湾发生「鹿窟事件」,有许多农民或矿工遭捕、刑求、枪决,许多人因不曾受过良好教育、提不出官方证据而无法获得受难补偿,监察委员高凤仙和杨美铃申请调查。

日前宪兵进入民宅搜索案引起轩然大波,监委约询拍卖网站「再生.com」的相关人士,发现有鹿窟事件的相关文件资料,认为其中仍有很多待厘清的疑点。

监委指出,根据媒体报导及研究资料显示,鹿窟事件堪称戒严时期最大的政治事件,当时政府动员军警1万多人,进入被认为是中共支持的武装基地台北县鹿窟山区,400余位石碇乡、瑞芳镇、汐止市等地农民与矿工被捕,多人遭拷打逼供。

监委说,当时约200多人受审, 35人被判死刑枪决,自首无罪和不起诉者12人,98人被判有期徒刑,其中包括未成年人;19位未成年人被捕后,以感训为名,女孩被送到保密局干员家或监视对象家当下女,男孩当跑腿下人;许多为无辜农民或工人因不曾受过良好教育、提不出官方证据而无法获得受难补偿。

高凤仙和杨美铃认为有必要深入瞭解事件全貌,瞭解究竟有多少人受到不当审判、冤死或冤狱,以及是否可能透过国家补偿及救济协助平反,今天申请自动调查。

监委表示,调查重点将包括鹿窟山区是否真为「武装基地」;多少村民遭受不当逮捕、滥刑逼供;多少无辜村民受到不当审判、冤死或冤狱;多少被害人及其家属迄今未获平反、赔偿或补偿;未获平反或补偿之被害人有无提起再审、国家补偿及其他救济途径之可能性等。105041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