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抓我渔船 马批违反六大公海自由

28.04.2016  18:17
针对日抓我渔船,马英九总统表示,冲之鸟礁不到3坪,透过人工建造到好几百平方公尺,日方主张200海浬专属经济区,违背国际法。(本报系资料照)

马英九总统上午在接见「菲华文经总会」回国致敬团时,针对我渔船在冲之鸟礁公海捕鱼遭扣事件表示,冲之鸟礁不到3坪,透过人工建造到好几百平方公尺,日方主张200海浬专属经济区,违背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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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就是礁、这么小,不能住人,实际上也没有住人,也不可能有水,不可能有可供生活的设施,但日本说它是个岛,而且在200海浬内还在抓我渔船,这非常严重地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条所确定的航行、飞跃、捕鱼等6大「公海自由」。

马总统说,冲之鸟礁应该只有500公尺的安全区,日本竟然主张200海浬经济海域,抓我渔船罚187万台币、缴钱才能放人,令人感觉到非常不合理。因此他昨开国安高层会议,宣示捍卫公海自由、反对日本扩权违法等,盼有效保护渔民在公海作业自由,并要求海巡署相关单位,儘速派舰艇到附近护渔,基本权益不能退让,外交部也继续强力交涉。

马总统也谈到2013年「广大兴」事件衝突造成渔民死亡、台菲两国关系紧张;当时20多侨社声明支持,政府抱持态度理性、立场坚定、措施强硬三立场,吁菲国政府道歉、赔偿、惩凶并签渔业协定。

但菲国一开始做不到,我方即实施11项制裁,直到菲国总统派代表到屏东小琉球致歉表示愿意赔偿,并以杀人罪起诉海巡队员等,后来很少发生类似状况,让渔民有很大安全感。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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