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业绩私替下属投保 被判3月徒刑

06.05.2016  17:05

在一家知名保险经纪公司担任客服主任的于姓男子,因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兼职任业务,为了保险绩效,竟私自以客服下属方姓女子名义,前年10月在他兼职的保险公司投保,案经方女发觉愤而提告。

台北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于男私用方女个资投保,触犯了刑法偽造文书和违反个资法两项罪名,从一重依刑度较重的个资法判于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