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拟纳匯流五法 政院:在台落地就管制

23.03.2016  16:39

网路上影音串流服务(Over the top, OTT)是全球科技发展的新趋势,行政院研议是否纳入匯流五法规范。政委蔡玉玲表示,若是境外网站不落地,台湾网路使用者可以到境外网站浏览节目,法令不会去限制消费者看几个网站或那些地区网站。若在台落地,政院就要管。

继全球订阅付费用户市占率最高的串流影音平台Netflix正式落地台湾后,中国大陆百度旗下的爱奇艺,用户达2.68亿,付费用户约1,200万,亦拟透过中华电信的MOD网路平台,将旗下热门的戏剧、综艺、动漫及综艺等节目,包套上架让台湾收视户观看上网都可以看境外网站,引发各界议论对大陆来台行销及播节目行为是否要管制。

蔡玉玲证实,在匯流五法中,将单独把OTT的议题列为一项子题在Vtaiwan中讨论,但要先确定爱奇艺有没有在台湾落地,在台湾做广告或收钱行为,相关部会包括陆委会、经济部、通传会及文化部都分别在厘清中,要了解广告内容是什么,收费行为是整个频道还是只有节目?在国内公司要如何登记,是否涉及现有法令等,都要先厘清事实。

蔡玉玲说,国外大部分对没有落地,消费者纯境外网路观赏节目的行为都没有规范。不过,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说,未来两岸可能会讲究对等,有没有让我们落地,如果不让我们落地,我方可能也不会开放让大陆网站在台落地。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