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掳鸽勒赎 二审仍遭重判

21.12.2017  13:18
2017年12月21日 12:38 中时 林伟信

新北市新庄区赛鸽协会前干部陈敬清因缺钱花用,他竟伙同林介山等4人,持枪威胁运送赛鸽的司机,再依赛鸽脚环编号,分别向5名鸽共黄勒索15万多元赎金。高院维持一审刑度,依结伙携带凶器强盗罪重判陈等5人5年6月到9年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59岁陈敬清因曾担任过新北市新庄区赛鸽协会干部,熟知赛鸽运送路线,去年7月20日上午,他伙同林介山、高铭璋、张火龙、陈庆辉等4人埋伏在基隆市北寧路赛鸽放飞处,等待陈姓司机将赛鸽运到现场。

陈等人见司机到现场后,持枪抵住司机腰部表示「不要动,你好好配合,我只要鸽子」,掳走近30只赛鸽,再依赛鸽上的脚环联繫饲主,向5名鸽主合计勒索15万元赎金得手,警方获报后寻线将陈敬清等人逮捕。

基隆地院认定陈敬清等5人涉犯加重强盗、恐吓取财等罪,将陈敬清9年、林介山5年6月、高铭璋8年、张火龙8年、陈庆辉5年6月,高院就加重强盗罪及非法持有手枪部分撤销改判,但执行刑度仍维持一审判决。全案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