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力提修法 受搜索人可随时撤回同意

15.03.2016  13:32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今天说,宪兵搜索案后发现自愿搜索同意书滥用情况,受搜索人缺乏人权保障;因此提出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受搜索人得随时撤回同意,并应停止搜索。

时代力量党团今天举行党团大会会后记者会,立委林昶佐表示,这两个星期大家都非常关注宪兵搜索案,包括法界专家对修法也有许多不同见解,经过归纳意见后,时代力量希望进一步保障人权,提出刑事诉讼法131条之1修正草案。

林昶佐表示,草案的重点是,经受搜索人出于自愿性同意者,得就搜索人同意的范围不使用搜索票,但受搜索人可以随时撤回其同意,搜索人员应停止搜索;过去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订自愿受搜索同意书的格式,经常使用扣押笔录变通方式处理,盼能更精准定义自愿搜索同意书。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党团不採取废除这项规定,是以修正的方式,可以保障人权,也让办案得以进行。

另外,时代力量也将提出「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驱离事件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草案」,立委高潞.以用表示,必须严肃看待三二四事件,因此在立法院中设置特别委员会,让立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权,而委员会则由各党团依比例组成,各党团至少应有1人在内。

高潞.以用表示,希望调查事件真相后,能还给人民公道,让该负责的人负责,「暴力驱离是威权的復辟」,盼未来执政者能记取教训。105031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