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罢免门槛 立院达初步共识

13.04.2016  21:05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就下修罢免案提议及连署人比例,及将通过罢免门槛改为同意票须达一定人数的相对多数制,朝野立委达初步共识。

现行条文规定,罢免案提议人人数应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2%以上,经内政委员会讨论后,下修为1%;罢免案成案的连署人比例,也由现行选举人总数的13%,调整为10%。

另外,现行法律明定,罢免案投票人数不足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2以上,或同意罢免票数未超过有效票数1/2以上者,均为否决。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指出,这样被称作「双21」的制度,不利于人民主张罢免权,因此提案当有效之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数,即为通过。

但经委员会讨论后,民进党立委赖瑞隆与国民党立委杨镇浯,都认为应保留一定门槛,杨镇浯建议维持现行「双2分之1制」;最后朝野达成共识改为「相对多数」,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须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的4分之1以上,才算通过。

内政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陈其迈会后受访时表示,罢免案通过还是要有一个门槛及足够的票数,不然可能造成当选票数非常高的人,只要1000、2000票就被罢免掉,这样罢免的正当性是不足的。

陈其迈说,因为这个案子的修正条文太多,一定会朝野协商,今天只是达成初步结论,明天还要再做文字修正与确认,若有委员对条文有意见,也会继续审查。105041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