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扩大志愿役进用弹性

21.04.2016  15:52

配合募兵制推动,行政院会今天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 」及「志愿士兵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扩大志愿役进用弹性。

行政院长张善政表示,修法有助志愿役军官、士官及志愿士兵服役制度的健全,对募兵制政策长期推动也具有正面效果。

国防部指出,修正草案是配合「推动募兵制暂行条例」公布施行,放宽现行志愿再服现役或期满继续服役期间的限制,以达成募兵制政策目标。修正内容分别就官兵服役制度、志愿再服现役或期满继续服役期间的权利及义务予以明确规范,藉扩大志愿役人员进用的弹性,稳定人力来源,确保募兵制政策推动。

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条文明定,常备军官、士官预备役人员依志愿再服现役或期满继续服现役,及预备军官、士官志愿服现役期满后依志愿继续再服现役的期间,除有死亡、失踪、被俘或其他不可归责事由,经国防部核定不足整年办理者外,以年为单位,每期最长为3年。

志愿士兵服役条例修正条文增订,替代役备役人员得参加志愿士兵甄选;增订常备兵后备役申请志愿再入营服志愿士兵的役期不受4年限制;并放宽志愿士兵得申请留职停薪的最少服役期间,从1年以上改为6个月以上。105042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