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文化局长谢小韫 挨控违反利益迴避

27.05.2016  21:26
艺术工作者吴牧青(右二)、孙懿柔(右一)今向监察院检举前北市文化局长谢小韫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吴牧青提供) 艺术工作者吴牧青、孙懿柔今再向监察院检举前北市文化局长谢小韫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由监委方万富接受陈述书。(吴牧青提供)

艺术工作者吴牧青、孙懿柔,今(27日)早赴监察院检举前北市文化局长谢小韫,在担任台北市立美术馆馆长期间,协同女儿王兰兮接受承包美术馆特展厂商环策公司招待游欧,也同意女儿接受厂商安排到该公司任职,明显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值星监委方万富接下这份陈述书,并表示将尽快处理。

3月24日监察院公布院台诉字第1053250004号诉愿决定书,撤销谢小韫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益迴避法之100万罚锾。吴牧青认为,监察院已对谢小韫二度裁罚、二度撤销,他依据检察官调查指出,谢小韫担任北美馆馆长时,确实偕同女儿接受厂商陪游招待,也同意女儿到厂商的公司任职,「明确违反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行为,难以理解监察院诉愿委员会为何会撤销」,故第三度向监院检举。

陈述书中列举,民国99年8月起,王兰兮透过环策实际负责人张智人的安排到环策上班,挂名「设计总监」,王兰兮并未实际工作,每个月却能领取新台币5万元薪资,与其学经歷不相符,当民国100年离职时,张智人再支付15万元「年终及工作金」等,此涉贪污治罪条例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101年度做出不起诉处分,惟检察官在不起诉书提到,王兰兮在母亲介绍、张智人也在谢小韫同意下聘用,「被告确有接受厂商不当之利益而违反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虞」。

吴牧青指出,谢小韫假借职务图利女儿,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本法规定,图利关系人之利益,不以发生图利之结果为必要,只要有图利之行为即应处罚,无需考量行为人有无违背职务或是厂商是否获得不法利益。」

「第一次监察院撤销案子,是因台北地检署侦查贪瀆。第二次监察院续行调查谢小韫在文化局长任内,北美馆举办莫内和高更特展时未迴避利益衝突,去年5月5日做出裁处100万元,结果诉愿审议委员今年3月24日又撤销诉愿,我们认为引错条文」,今日赴现场声援的艺文界人士有胡永芬、吴介祥等人。

谢小韫也先后向吴牧青、孙懿柔提告妨害名誉之刑事诉讼,败诉后又提民事损害赔偿,双方官司缠讼4年半。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