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扣台籍渔船 立院声明谴责抗议

29.04.2016  13:04

日本公务船强扣台籍渔船,立法院朝野党团今天发表声明表示,严厉谴责与抗议,要求外交部应即向日本政府交涉,确保未来不再发生类此事件。

立法院院会上午通过朝野党团共同声明表示,日本公务船在冲之鸟礁的公海海域强扣中华民国屏东琉球籍渔船东圣吉16号,对渔民上铐脱衣检查并强索新台币170万元保证金,违反海洋法公约公海自由,严重侵害渔民人权、渔权及公海权益。

声明引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岛屿的定义应是「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陆地区域」,冲之鸟面积合计约9平方公尺,是「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礁石」,只是礁而非岛,日方不应有专属经济海域或大陆礁层,依国际惯例仅能主张12浬为其范围,无权主张200浬经济海域。

声明表示,日本公务船违反国际惯例,恣意扩张经济海域,在公海上扣捕中华民国渔船强索保证金的海上霸凌行径,严重侵害人权、渔权及公海权益,对双方长期友好关系造成伤害,立法院表达严厉谴责及抗议。

声明要求外交部应即向日本政府表达抗议,强力交涉,确保未来不再发生类此事件,捍卫渔民生命财產安全、维护国格尊严。105042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