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昌案 中选会:投票前十天不得公布民调

05.12.2017  12:15
2017年12月05日 11:56 中时 张理国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罢免案,新北市选举委员会将于本月6日举行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并于本月16日举行投票。中选会提醒,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被罢免人罢免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违者可处新臺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中选会并说,16日投票当天凌晨0点起,也不能在LINE、脸书等社群网路或其他新媒体上等为任何一方拉票,违者依法均可裁处50万元到500万元罚锾。

另外,中选会提醒,自罢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所为有关被罢免人罢免民意调查资料之发布,应载明负责调查单位及主持人、办理时间、抽样方式、母体数、样本数及误差值、经费来源。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