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暗管偷排电镀废水 中市业者被查获

15.06.2016  15:57
台中市太平区1家电镀业者装设暗管偷排未处理的电镀废水,台中市警方联手出击,员警多次冒险钻入涵管确认后,将赖姓实际负责人等人移送法办。(翻摄照片)中央社记者郝雪卿传真 105年6月15日

台中市太平区一家电镀业者装设暗管偷排未处理的电镀废水,台中市警方联手出击,员警多次冒险钻入涵管确认后,将赖姓实际负责人等人移送法办。

台中市环保局监控太平区水体发现有「镍」、「总铬」及「六价铬」超标情形,深度清查可疑排放源后,自民国104年5月起对涉嫌重大的业者展开监测,并与保七总队三大二中、环保署环境督总队中区环境督察大队等单位组成专案小组,报请台中地检署指挥侦办。

专案小组歷经1年多的日夜监控搜证,员警曾多次冒险钻入排水涵管内、外採集水体,检验确定相关违法事证后,检方研判电镀业者可能趁机偷排废水,于14日指挥保七总队三大二中、环保署中区环境督察大队及台中市环保局等单位联手执行搜索查缉。

警方指出,经由员警钻入涵管确认有绕流非法排放废水情事时,即进入赖姓业者厂区内,当场查获以塑胶水管将未处理的电镀废水排入沟渠,而电镀厂废水含重金属「镍」、「总铬」及「六价铬」等,都远超过标准值数倍,甚至数十倍,已严重超过有害健康物质的浓度。

警方表示,业者已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罚金,另负责人所为或监督策划人员将加重1/2刑责,检警即通知赖姓负责人等4人到案,另厂区内所雇用的8名印尼籍员工,经警方以警用电脑过滤查验证件后未发现违法情事,全案经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复讯后,将4人分别以5万元及2万元交保候传。105061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