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最美女骗子」求交保 高院驳回抗告

03.04.2016  14:12

有「地表最美女骗子」之称的46岁美魔女温之韵,以住北投豪宅当掩护,并以代办国外留学等理由,向胖达人前董座妻子姜丽芬等9人诈骗得手3600万元。士林地检署去年12月依诈欺罪将起诉温女,士院上月裁定延长羁押,温女不服提起抗告,希望交保在外筹钱与被害人和解,但高院认仍有羁押必要,裁定驳回,士林地院将于本月8日宣判。

检方指控,温之韵家住北投豪宅,对外自称大地主、继承上千万财產,却连装潢费都付不出来,跳票1000万元。

温之韵利用女儿就读贵族学校的人脉,结识胖达人董座妻子姜丽芬,以能便宜匯兑人民币与代办出国留学等,向胖达人前董娘姜丽芬等9人诈财逾新台币3600万元。

温之韵行骗手法包括一人分饰两角,谎称母亲过世,又假扮律师传讯息向被害人诈骗周转资金,甚至将丈夫、女儿当成「临时演员」,让被害人误以为她真有能力代办留学。

士检去年12月16日依诈欺罪起诉温之韵,同列被告的丈夫与女儿因罪证不足不起诉。温女移审地院后遭法官以有反覆实施且逃亡之虞裁定羁押,并于3月24日裁定延长羁押两个月。

温之韵不服遭延长羁押,主张已全部认罪,无羁押必要,而且家人都在台湾,不会逃亡;温女还表示,因投资失利走投无路,如今案件已经媒体大幅报导,她不可能再犯,希望交保在外筹钱与被害人和解。

高院认为,温之韵对多人行骗,未来刑度非轻,无法排除温女逃亡的可能,即使改以具保、责付、限制住居等手段,也无法确保审判、执行顺利进行,认定士院裁定延长羁押无违误,驳回温女抗告。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