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随机杀人 法院判兄弟檔教唆开枪杀人16年、15年

14.03.2016  13:15

彰化县男子詹益群、詹益宗兄弟4年前因不满多年好友许家豪到他家开枪示威,詹氏兄弟于是下达格杀令,教唆手下持枪将许男击毙。最高法院认定詹益群兄弟行为虽不可取,应予苛责,但考量他们非随机杀人,今日依杀人等罪各判刑16年及15年确定。

判决指出,詹氏兄弟与同为彰化县二林地区角头许家豪是多年好友,后来因故发生怨隙,许男于在2012年8月4日凌晨持枪到詹益群住处射击铁门及机车后,又转至詹益宗住处作势开枪示威,经詹益宗的胞弟出面阻止后才离去。

詹益群、詹益宗因认为遭许男「漏气」损及顏面,于是要找机会报復,詹氏兄弟在同年12月26日凌晨得知许男在云林一家KTV喝酒,于是指示手下许来富、陈柏榕(各判刑14年及14年6月确定)等多小弟前往寻仇,持枪朝许家豪连开多枪致死。

台南高分院更一审考量詹益群兄弟犯后勾串证人,推由小弟出面投案,以掩饰其犯行,且犯后两人均否认犯行,未与死者家属洽谈和解,本不宜轻纵,但考量他们是因死者开枪恐吓才復仇,并非随机杀人,各将詹益群、詹益宗判刑16年及15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