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着Uber来 租赁车违规营业最重废照

14.04.2018  16:15
2018年04月14日 15:40 中时 陈佑诚

交通部去年修法重罚Uber,罚单高达11亿元,逼得Uber暂停服务,改与租赁车合作重返市场,但新模式游走法规灰色地带,令计程车业界相当不满。交通部公路总局日前针对租赁车违规新订裁量基准,明订外驶揽客、无租车单等违规,累犯最重可废业者执照。

Uber去年退出又重返台湾市场,一改过去派遣私人白牌车的作法,改与租赁车合作,退居幕后担任网路平台,实际派遣由合作的租赁车公司负责。不过,新模式仍走在法律边缘,被举发58件、裁罚14.5亿元,再加上之前的罚款,总额达26亿元。

根据外界检举Uber的7大违规样态,包括租赁车仅能自用不得营业、租车费率及代雇驾驶费率事先揭露、乘客身份登记、开立租车单、收费标准应以全日或半日或小时为单位、开立统一发票、租赁车不得外驶揽客。公路总局3月底也发现,有民眾叫了Uber之后,前来的租赁车竟与租赁车公司没有雇佣关系,疑是Uber公司直接派遣,已开出1张9000元罚单。

公路总局表示,日前新订「小客车租赁业违反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事件统一裁量基准」,即日起生效,以后租赁车业者若让车辆外驶揽客、出租时未验明承租人身分证件、代雇驾驶人驾照未登记、未交付租车单给承租人、未备置出租纪录簿详细记载并至少保存2年等,首犯可罚业者9000元,接下来每次累犯的罚金都将累加9000元。

除罚金之外,违规第3次,吊扣车辆牌照1个月;违规第4次,吊扣车辆牌照2个月;违规第5次,吊扣车辆牌照3个月;违规第6次,停止租赁车业者营业之一或全部,并吊扣车辆牌照;若累犯到第7次,除重罚9万元,还将废止该租赁车业者汽车运输业营业执照,以及吊销其全部营业车辆牌照。

公路总局指出,与租赁车合作的驾驶,有些是用自己的车靠行,有的则是向业者租车再自行与Uber合作,也有人是透过租赁车媒介派遣,希望透过新的裁量基准规定,让业者间的合作符合法规。

官员强调,若租赁车业者是合法经营,违法载客属个人驾驶行为,则依《公路法》及《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向驾驶开罚10万至20万元。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