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禁烧生煤条例无效 立委批詹顺贵态度大转变

26.05.2016  15:07

云林县去年提出禁用石油焦和生煤自治条例,遭环保署宣告无效,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当时批评,「环保署忘了自己的角色」,不过今天面对立委质询时,指出此条例已宣告无效,挨批态度180度大转变,但詹表示,若有新草案送上来,作法很可能会不一样。

立委蒋万安表示,去年云林县公布自治条例要禁烧石油焦和生煤,被环保署函告无效,他质问同为法律人的詹顺贵,此自治条例的效力为何?

詹顺贵回应,云林自治条例用全面禁止的方式引起较多争议,在新政府上台前就已函告无效,针对不存在的法案他无法提供任何意见。

对于詹的说法蒋万安相当不满,指出该自治条例被函告无效时,詹顺贵公开表示,「环保署一直都在保护经济发展,而非保护环境,忘了自己的角色,实在找不出宣告无效的理由」,但当上环保署副署长后却认为此自治条例无效,批评詹态度180度大转变。

「我态度完全没有转变」,詹顺贵解释,函告无效已成定局的事实,他来不及改变,当时有和云林县讨论可提释宪官司,但云林县并未採取行动,旧的行政程序已结束。他表示会积极与地方沟通,用缓衝折衷的方式重提草案,做法很可能会不一样。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