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假枪闯博爱特区银行 地院依伤害罪轻判

20.03.2016  13:17

装潢工人林姓男子去年拿假枪闯入博爱特区兆丰银行,被检方依强盗未遂罪起诉。不过,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改依伤害罪,判处8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兆丰银行衡阳分行去年10月26日发生抢案,抢匪拿玩具枪闯入银行,向行员等人高喊「趴下」、「谁敢按警铃」及「你要我开枪是不是?」随后和银行廖姓保全扭打,以枪托打伤对方头部,犯后逃逸。

案发地点位在博爱特区,引发关注。警方事后循线逮捕林姓男子,检察官调查后依强盗未遂罪嫌起诉。

林姓男子向法官表示,去银行没翻箱倒柜,无意行抢;廖姓保全过去聊天时问他「黑眼圈这么重,是不是在做什么事」,他才愤而出手教训对方。

法官勘验银行监视器画面,林姓男子未喊「抢劫」等语,进入银行后直接打保全,可见用意是报復对方,不是为谋财,没强盗犯意,改依伤害罪判8月徒刑。105032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