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场及转型条例夭折?教育部次长:没有

05.10.2017  15:29
教育部次长姚立德(左)及技职司长杨玉惠(右)表示,私校退场及转型条例没有夭折。(林志成摄)

行政院院会今天退回《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这个条例夭折了吗?教育部次长姚立德表示,院长非常肯定这个条例,只是为了避免外界误解,要求教育部将原本退场基金补助及融资要点,放到条例里面,其他内容均未有任何变化。

原本《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规定,教育部设立转型及退场基金,协助私立大专院校转型及退场,并得办理补助或融资等事宜。至于补助及融资的相关办法,则由主管机关另订定之。

在今天行政院会中,有些阁员认为,私校办不好都要转型或退场了,怎么还给他们补助及融资?行政院长赖清德因此裁示,为避免引起误解,请教育部将《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的内容写清楚,再送行政院会。

姚立德表示,配合《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教育部订了「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基金补助及融资要点」,明订基金补助的范围,为学校转型或退场所需下列费用,包括:一、安置学生之补教教学费用、杂费、住宿及交通费、生活津贴及其他相关费用;二、教师授课钟点费、住宿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至于基金融资的范围,为学校转型或退场所需下列费用,包括一、学校转型:教学、研究必要之设施与设备费、教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二、学校转型或退场:人才培训费用、教职员工优退或优离慰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姚立德表示,教育部会将原本写在要点里面的补助及融资方式,写进母法《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里面,其他内容则完全没有变,将在几周内再送行政院会,希望立法院本会期通过,明年上半年开始实施。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