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案台人遣陆 陆公安:有利彻查案情

01.05.2016  18:50

针对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32名台籍民眾被遣送广州,中国大陆公安部办案人员今天说,嫌疑人全部遣送大陆除「有利彻查案情、调查取证」,也能「以严惩形成震慑,提高犯罪成本」。

马来西亚案52名涉案台湾民眾中,20人4月中旬遣返台湾,剩余32人昨天连同65名陆籍嫌犯被遣送广州。大陆公安部今天下午允许部分驻北京台媒与中国中央电视台等陆媒,採访陆方办案民警与法学专家。

大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专案组成员张军说,涉及两岸的电信诈骗案以往对同一犯罪集团分开处理,难以清查组织架构和作案情况。而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押到大陆处理「有利彻查案情」,且受害者都在大陆「有利形成证据链」。

张军还说,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刑罚较轻,造成犯罪成本低。他提到,2012年赴印尼抓一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当时两岸警方各自带回,3个月后他在柬埔寨办案时,又遇到先前在印尼见过的台籍嫌疑人。

他声称,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押回大陆「有利于严惩嫌疑人,提高犯罪成本,形成震慑,减少案件发生」。

大陆刊物「人民法治」执行总编陈惊天表示,大马案遣送「符合国际法精神」,且电信诈骗犯罪涉及面广,取证不到位,罪犯就会逍遥法外;打击这类犯罪是为了解决社会犯罪问题,「没有必要政治化」。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长黄风认为,这类案件的资金去向是犯罪证据,需要台湾方面合作。而且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有被判刑人移管的合作,意味台湾居民在大陆被判处监禁刑后可送回台湾服刑。

至于这类电信诈骗案在大陆的诉讼程序要花多少时间,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估计,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需要1年至1年半。105050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