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约200次 万庆良老部下晏拥军获刑

06.05.2018  13:12
2018年05月06日 12:14 旺报 林永富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已落马的广州市委前书记万庆良的老部下,广州市政府前副秘书长晏拥军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中山市中院日前以贪污罪、受贿罪对晏拥军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中山市中院查明,晏拥军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人民币24万元,受贿共人民币93.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2000元。在其中的一宗受贿犯罪事实中,法院认定晏拥军收受一名行贿人以支付嫖资形式向其贿送的人民币60万元,认定嫖娼200次。法院认定晏拥军受贿的数额中,嫖资超过一半,均由商人郭某支付。

此案的辩护律师曾提出,晏拥军嫖娼应按违纪处理,对指控的嫖娼次数也持有异议。法院则认为,本案中的嫖资属于财產性利益,依法可以认定为受贿犯罪中的财物。对于晏拥军的嫖娼次数和嫖资数额,法院「从低认定」其嫖娼200次,受贿嫖资为60万元。

1971年出生的晏拥军,曾任广州团市委副书记、荔湾区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2015年4月,广州市纪委对晏拥军立案调查,此后移送司法机关。

广东省中山市中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晏拥军利用担任广州团市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4万元;2009年至2015年,晏拥军先后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长、副区长、区长和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数额合计人民币93.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2000元。

(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