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荣、洪崇晏控告国安局长妨害自由 法院判无罪

27.01.2016  12:44
抗议学生洪崇晏得知蔡得胜3人无罪,对结果表示不意外但表遗憾,但还是要用诉讼让警方执法时感到压力。(李文正摄)

政大教授徐世荣、前台大学生(现为世新大学研究所)洪崇晏控告前国安局局长蔡得胜、大同分局侦查队队赖俊尧、前重庆北路派出所所长欧阳俊强制、伤害等罪,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被告3人均无罪。洪庭后表示,对结果不意外,但表遗憾,再与律师研究是否要上诉。

自诉人徐、洪在2013年7月23日总统马英九前往卫生福利部举行揭牌仪式时在现场抗议,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遭警方依妨害公务逮补,洪还因此跌倒撞伤头部,当场血流如注,2人因而控告妨害自由、伤害,日前高院认为调查未完备,发回士院更审,今天维持原判,被告3人仍然无罪。

被告蔡得胜等3人都未到庭聆判。洪说,现行执法制度,让警方滥权执法后续追究很难继续,但透过诉讼,可以给警方造成很大的压力,让警方执法时比较收敛。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