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捕蜂身亡非因公殉职 抚恤金竟差了800万!

02.11.2017  01:52
2017年11月02日 00:01 中时电子报 吕承哲 /综合报导

行政院长赖清德说消防员捕蜂捉蛇是「做功德」,引发基层不满。政院昨日开会,最后还是定调由消防单位执行捕蜂捉蛇业务。虽提到若因勤务肇致伤害,应予合理之补偿与抚恤,但曾发生过消防员在摘除虎头蜂窝时遭螫伤,送医不治,却只能算「因公死亡」,与「因公殉职」的抚恤金,竟相差了新台币800万元!

据《中央社》报导,台东县消防局知本分队曾获报处理知本一间温泉饭店的虎头蜂巢,隔年就要退休的50岁李姓消防员到场摘除,着装时遭到螫伤,当场引发过敏失去心跳,送医19天后宣告不治。台东县消防局以李姓消防员为「冒险犯难」因公殉职争取抚恤,但最后只能以「因公死亡」抚恤,而非「因公殉职」,抚恤金相差800万元。

铨叙部解释,奋勇要件是指公务员明知灾难或事故现场已有相当危险性,且会危及生命,仍奋勇进入灾难现场进行抢救;李姓消防员着装前就遭蜂螫,难以认定是否有奋不顾身。若当时群蜂已攻击摘除人员或民眾,导致面临生命危险,但仍奋力处理,则可认定「冒险犯难以致死亡」,才能算是「因公殉职」。

台东县消防局秘书林建诚表示,消防业务是有必要回归正常化,厘清消防业务的本质。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