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胡椒粉添碳酸镁无罪!高分检再提上诉

07.03.2018  11:54
2018年03月07日 11:17 中天 吴芃锌 、中时电子报/ 罗懋 胡椒粉添碳酸镁无罪!高分检再提上诉(图/中天新闻)

彰化县卫生局在民国103年查获不肖业者,在食品胡椒粉中违法掺入工业用碳酸镁遭起诉,经过一、二审都被判无罪,但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都认为只有行政违规,台中高分检6日提出上诉三审,认为工业用碳酸镁,有伤害人体健康的疑虑,彰化县卫生局也表示「支持上诉」。

彰化县卫生局长叶彦伯表示,支持台中高分检上诉三审,因为「法有明定」,法院认为仅为行政违规,与食安法意旨不合。叶彦伯指出,根据食安法第15条第10项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之添加物,应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币80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轻微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币800万元以下罚金。

不肖业者以低廉有害健康的工业用品来混成食物让人吃下肚,危害不亚于毒品,不超量也等同于慢性自杀,是致癌因子,而检方指出这些都是违法事证,法院判决无罪,将再提起上诉。

(中天)

胡椒粉添碳酸镁无罪!高分检再提上诉(图/中天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