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新法上路 渔业署:旧制外籍船员不受影响

25.01.2017  21:05

渔业3法20日生效,新法订定外籍渔工最低月薪为450美元,但有业者指出,多数聘雇程序在新法上路前都已完成,薪资是否要随新制更动,无所适从。对于业界忧虑目前依过去规定报准雇用的船员如何处理,渔业署表示,原雇用契约未到期者,可继续雇用,不会受影响。

依《远洋渔业条例》授权订定的《境外雇用外国籍船员许可及管理办法》20日生效,明订船员每月薪资不得低于450美元。业者表示,外籍渔工依其有无经验,薪资落差大,从350~700美元都有,薪资本来就要依市场运作,强订一个数字实在不合理,而且多数渔工在新法上路之前就签订合约聘雇,如果现在突然要做调整,相关程序也令人困扰。

渔业署说明,原本已经依照渔业法规定核准雇用的外籍船员,在契约未到期前,可以继续雇用,现有境外雇用外籍船员约1万8千人及依就业服务法正式引进国内的外籍船员约1万1千人,均不会受到影响。

渔业署强调,新法实施不会造成外籍船员短缺问题,而且新措施强化仲介及外籍船员雇用的管理,同时加强船主及受雇者的权益的保护,是双赢的措施,业界应共同支持,以维护远洋渔业產业的国际形象。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