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遭日方追赶 渔业署:东半球28号越界作业

08.03.2018  19:21
2018年03月08日 18:48 中时 杨腾凯

苏澳籍渔船「东半球28号」遭日本执法船舰追赶取缔案,渔业署起初称,东船仅是无害通过与那国岛西侧海域,并未作业,质疑日方取缔无理,但渔业署今改口,坦言发现东船越界作业,难怪会遭取缔,总计东船共有3大违规事项,恐遭渔业署吊扣执照1年。

渔业署长黄鸿燕表示,东半球28号3日早上遭日方紧追的位置,是在已谈定的台日协议海域之外,该区域只能航行,不能作业,起初渔业署依照渔船监控系统(VMS)显示的航迹,判断仅是无害通过,但是VMS的位置回报频率是1小时1次,精准度不够,由于船上装载的航程纪录器(VDR)能精准到3分钟1次资料,后来经调阅东船VDR纪录后,发现东船确实有停止航行越界作业的迹象,已经违规。

黄鸿燕指出,除此之外,东船在2月28日至3月3日之间,是以特定渔业的身份出航,虽然当时进入作业的是台日渔业协议海域内,但根据法令规定,包括东船在内的延绳钓渔船,若未经渔业署许可,不得赴台日渔业协议海域作业,经查,东半球28号当时进入台日渔业协议海域作业,并未经过核准,也已违法。

黄鸿燕表示,东半球28号在3月4日又以娱乐渔船身份出港,依法,娱乐渔船的活动区域,只限距离台湾本岛30浬内的范围,但东船4日出海从事娱乐渔业活动时,距离台湾本岛37浬远,又再度违反法规。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