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长潘文忠遭爆不住官舍 花公帑爽租豪宅

25.05.2016  16:10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王鸿薇(右)与台中市议员前往监察院,检举教育部长、前台中副市长潘文忠放着既有官舍不住,以每月3万元租赁位于七期的豪宅宿舍。(黄世麒摄)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王鸿薇、台中市议员黄馨慧等人今天到监察院陈情,检举教育部长潘文忠,在担任台中市副市长期间,放着公有的宿舍不住,却享受「特殊待遇」,每个月花新台币3万元公帑租七期重划区的豪宅。王鸿薇指着图板上美仑美奂的新大楼与市府旧宿舍质疑,「难道台中副市长一定要高人一等吗」?

前副市长潘文忠花公帑租豪宅 中市:合乎规定

王鸿薇和台中市议员黄馨慧、李中、律师洪嘉鸿等上午到监察院门口召开记者会表示,台中市政府104年修法自肥,放着现有官舍不用,为前台中市副市长潘文忠、副市长林陵三、秘书长黄景茂三首长安排「特殊待遇」,以每间、每月3万元不等金额,在七期重划区内租赁豪华宿舍。

李中表示,包括前市长胡志强主政时期,之前没有任何官员以公帑在外租屋,市府104年度预算也未编列任何租赁宿舍经费。市府的说法是水电费支出按前例办理,租赁经费则由办公大楼公管业务支出。

黄馨慧则批评,现正值民眾报税时节,3万元租金比时下许多年轻人一个月薪水22K还要多,审计单位明知不法却疏于决算审查纠正。王鸿薇说,蔡英文总统要求「谦卑再谦卑」,但潘文忠等人的「奢华」,比年轻人月薪还多,难道这就是民进党「转型正义」?

全案由轮值监委王美玉受理,监院会依陈情内容函询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再做后续调查。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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