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夫漏报妻军宅贷款 裁罚18万确定

08.01.2016  19:50
图为王如玄与黄君焄。(合成图/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副总统候选人王如玄的丈夫、高检署检察官黄东焄,2009年时因属简任十二职等以上检察官,依规定应申报夫妻财產,却漏报王如玄购军宅贷款840万元债务,遭监察院以申报不实为由,罚款18万元。黄提行政诉讼原判免罚,案经撤销发回更审,台北地院行政法庭更一审改判黄败诉;黄不服提上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裁罚18万并无不当,驳回黄的上诉,全案确定。

黄东焄是在2009年底,向监察院办理98年度公职人员财產申报,被监察院发现,漏报时任劳委会主委的妻子王如玄,在同年3月购买位于新北市板桥区一户军宅,向远东国际商银的贷款840万元,以申报不实为由,裁处18万元罚缓。黄认为自己是疏忽,并非故意不报,诉愿被驳回后提行政诉讼要求免罚,歷经两年诉讼,最后败诉确定。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