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给付核付案 改用简讯通知

31.05.2016  17:08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31日电)劳工保险局今天表示,从6月1日起,将生育给付核付案件改以简讯通知取代书面核定函。

为了响应节能减碳政策以及让请领劳保生育给付的被保险人能获得更即时的通知,劳保局将从6月1日起,将生育给付核付案件改以简讯通知取代书面核定函。从当天起,请领劳保生育给付的民眾如果申请书「通讯方式」栏有填写行动电话,劳保局就会在核发给付的次日以简讯通知,来替代书面核定函。

劳保局表示,104年的劳保生育给付核付案件中,有9成以上有提供手机号码,未来在申请书正面上方「通讯方式」栏内也会加注「本局核付后以简讯通知,请务必详实填写行动电话」。

简讯内容会通知请领劳保生育给付的被保险人,可以在收到简讯后约5个工作日内至其指定之金融机构帐户查询金额;或透过户政事务所核发之自然人凭证,利用劳保局全球资讯网的e化服务系统查询。

如果是未填写「行动电话」或有补发核定函等需求的被保险人,则仍维持现行作业方式以书面寄送核定函。105053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