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太阳光电筹设有条件松绑 仅需四要件

14.11.2017  16:08
2017年11月14日 14:59 中时 张理国

为鼓励公民电厂,针对小型太阳光电发电业,经济部将在月底松绑「电业登记规则」过去发电业筹设须检附地方政府同意函、金融机构融资意愿同意书等六大要件,国发会主委陈美伶表示,在松绑登记规则后,删除金融机构融资意愿同意书规定,小型太阳光电设置非法人团体,发电量小于2000瓩者,不需地方政府同意函。

政府鼓励绿能发电,为了提高公民电厂设置意愿,经济部本月30日将松绑「电业登记规则」,未来电业于筹设阶段需要检附的六大要件,将有条件放宽为四大要件。

陈美伶在行政院「加速投资台湾专案会议」后说,未来金融机构融资意愿同意书将不再是要件,而依法组织且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团体,发电量小于2000瓩者,无需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函,相关松绑可以简化流程,节省时间。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