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兵役男 拒服替代役还呛要告法官

08.01.2018  17:23
2018年01月08日 16:31 中时 许家寧

台北1名36岁的陈姓男子,34岁还不当兵,2年前替代役V160梯次抽籤被分发至花莲自强外役监狱,但他自认遭从教育役变更为警察役,提起行政诉讼不愿报到,还呛狱方,「我也是读法律,行政法我比你懂」,成功拖到去年底期达除役年龄,才坦承以讼闪兵,被法官依无故不就职役罪判刑6月,需罚18万元。

位于花莲光復乡的矫正署花莲自强外役监,座落中央山脉与海岸山脉之间,监所红瓦白墙,山明水秀,环境优美有「秘境」之称;不过1名就读研究所的陈姓男子34岁了,仍未尽国民服兵役义务,2年多前被通知到场抽籤,陈男拒绝抽籤,由他人代抽到自强外役监。

但陈男未依期报到,自强外役监狱替代役训练班承办人员以电话联络陈男至服役单位报到,却遭陈反呛「不要跟我说这么多,我也是读法律的,行政法我比你懂,你叫什么名字,我星期一就提起诉讼,我要把你的名字记在上面」等语,态度傲慢。

陈男事后遭违反《替代役实施条例》送办,但陈男向花莲地院辩称役政署将他自教育役变更为警察役处分违法,强调他正就该行政处分提诉愿及行政诉讼,不须前往报到服役,还扬言要向司改会检举法官,行政诉讼直到去年10月宣告确定,加上折抵役期,已经形同除役。

陈男在知悉自己事实上除役后,才向花莲地院坦承以诉讼停止审判为手段规避兵役义务,法官兼衡陈男大学毕业,目前创业中,月收入约3 万元,未婚无子女且与母亲同住,日前依《替代役役男无故不就职役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以示惩儆。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