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判白恩培终身监禁 中共受贿官员首例

09.10.2016  14:35

河南安阳法院今天一审宣判,中国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前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因受贿逾人民币2亿元,巨额财產来源不明,判处死缓2年,期满后终身监禁。

新京报报导,白恩培成为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大陆「刑法修正案(九)」终身监禁规定后,首名被法院一审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同时也是中共建政后首名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

新华社报导,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白恩培于2000年至2013年,先后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委员会书记、云南省委书记、大陆全国人大环保委员会副主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房地產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透过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亿余元(约新台币12亿元)。

法院表示,白恩培还有巨额财產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安阳市中级法院认为,白恩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產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

其中,白恩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法院表示,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產。

但法院判决,白恩培在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105100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