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通信住居地 文书服务送到府

02.09.2016  15:11

基于便民服务,车主或驾驶人若没有住在户籍地,可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登记通信地址,就不必再担心各项通知文书收不到了。

高雄市区监理所表示,如果车主或驾驶人要申请增设通信地址,可填写「公路监理业务住居所、就业处所地址申请书」,可直接临柜办理,亦可透过「监理服务网」申请。而目前申办增设通信地址登记,已开始採总归户作业,不需要逐车申请,名下多辆汽、机车及驾驶执照将同步登记。

所长冬启程表示,该项服务申请是限定以个人名义登记之汽、机车牌照者或驾驶人,公司行号车辆不得申请,且通信地址以我国境内为限,未实际居住之「邮政信箱」或「托他人代收转邮件之地址」也不得申请。

冬所长提醒大家,住居所或就业处所地址增设成功后,如有变更或取消应再提出申请,否则各项通知文书仍将优先寄送至该地址,请大家要特别注意,服务电话可洽(07)361-3161转227。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