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条例名称争议 吴荣义:台湾优先

04.03.2016  14:05

前行政院副院长、新台湾国策智库董事长吴荣义今天表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名称应以台湾优先,中华民国次之,条例中要加入争端解决机制,才能保护台湾权益。

新台湾国策智库上午举办「再议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记者会,吴荣义会前受访表示,名称第一优先是台湾,最能展示国家主体性,如果没办法则用中华民国。如果用两岸避开争议,他认为须慎重考虑。

他说,条例中很重要的是争端解决机制,两岸贸易一定会有很多纠纷,过去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贸易纠纷是送到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但这有造成香港化、矮化台湾疑虑。

吴荣义表示,两岸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会员,未来纠纷送到WTO依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可能是最好办法。

他说,在现行多版本中,多数没提到争端解决机制,立法时一定要加入。

新台湾国策智库研发长李明峻在记者会上表示,签署两岸协议不能违害台湾国家安全与利益,签署过程中除国会监督机制,应纳入国安审查机制,如果协议危害台湾国安,行政部门应开国安审查会议,提出改善报告或终止。1050304

(中央社)